随着技术进步与销售价格的日趋平民化,近年来我国无人机普及的速度和广度令人惊叹。人们早已不再对头顶飞过的机器投以惊讶的目光,倒是为其带给社会的安全隐患感到担忧。去年年初,杭州萧山机场附近发生的无人机航拍扰航事件,曾引起全国轰动。其后,成都机场又发生了“17天9起无人机扰航”的严重情况。无人机“黑飞”已成为亟待破解的安全隐忧问题。 人们也许还记得,在去年举办的第35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开幕式现场,洛阳警方曾果断“击落”一架擅自闯入现场的无人机。此次,又有两架违规闯入洪泽湖上空的无人机被警方用反制枪“击落”。 显然,两起事件都是用技术性手段管控无人机“黑飞”的有益尝试。不过,这种临时性的个案处置,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无法从根本上遏制无人机“黑飞”乱象。只有从立法的层面完善对无人机的制度管理,才会产生治本成效。 诚然,以“禁飞令”限制或以反制枪“击落”,的确能够减少无人机“黑飞”现象,但面对无人机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普及现实,前述有限的行政手段,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管控好民间无人机“想飞就飞”的乱象,值得深思。 更何况,作为一种高新技术产品,无人机已逐渐融入到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比如,无人机在物流、植保、消防、测绘、巡航、航拍等众多领域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实践,并助力生产效率的极大提升。如此说来,只有放管结合、疏堵并举,才是未来无人机最现实、最合理和最具人性化的监管之道。 面对无人机爱好者日渐增多,无人机无序飞行时有发生的现实,无人机管理不能止步于对大型活动的临时性秩序维护。如果说,警方以反制枪“击落”无人机是对无视管制、无序飞行行为施以“规则”的处罚与惩戒,那么,针对无人机的法治化设计,就是要为无人机的管理立下有法可依的“大规矩”、“总章法”,需涵盖无人机的生产、销售、使用、检修、监管、惩戒等诸多环节。 比如,对生产规格的制定、民众爱好的边界、销售购买的备案、使用范围的要求、违章飞行的处置等有所界定。只有让法律充分介入、填补管理空白,让法律切实为无人机导航、护航,无人机发展才不会迷失方向、偏离航线。 / i9 A' P i/ c0 W8 _4 Z/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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