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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2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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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
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 % J$ i G6 M& Z* n& I
一、基本说明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政府采购机构——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 z, `, p/ H- Q% G% V5 K3 T+ H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制造厂家或销售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第二十四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或且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3.“货物(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项目要求向采购方提供的物品、备品、备件、 图纸、手册及相关技术资料和其他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或资料。
+ a, O9 T6 [ R" {$ u1 L, G$ Y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升级、培训、咨询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 a7 B3 ^5 J* o8 @. \, Z+ R- H5.投标费用: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 H x# I2 M& m% q6.投标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每家最多2-3人。评标期间,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应远离开标现场,以备评委问询;若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在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方自负。 二、招标文件说明
7 o. F) z( |5 u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阐明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和相关的合同条款,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因阅读不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必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出售截止时间后一天前送达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予以澄清,并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 p: n' v5 S y; s) M2 H3.3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项目每一投标方。 j+ A u7 Z7 P
3.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变更,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4.投标文件的编写 , X: d6 }# I# ]- E
4.1投标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使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 y& s! E5 X9 `, c: K# H
4.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 [" ]. m1 N! @" f, k! a5 x4.3投标文件包括下列五部分:
- j! ^1 m* k2 ]1 U/ }(1)首页封面:包括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日期。 & `) Z3 t8 [. z: m
(2)商务部分: 投标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规定)资料及承诺。(格式附后) # r) |3 Q, G- c% J+ I `
(3)技术部分:投标产品清单、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清单,技术说明,投标产品技术偏差表、其他需要的说明问题。
. J: |6 Y) ?! ?; U9 r- F+ k7 f% P( q# k以上部分(涉及资质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和宣传图册等资料的除外)为投标文件应上传的电子文档部分。 # |( T2 ^$ }" f
(4)资质部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联合投标的,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投标方认为须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凡涉及到资质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和宣传图册等资料的,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结束退还投标人) 8 L! Y/ N9 k, s# h3 V6 ]0 P
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以上各项全部内容。
! B/ }" ]; ~" t! [% r5 Z6 `6 k(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在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R! U5 W# _( P
5.投标文件格式 : [8 j5 c- c! @. ~
5.1按4.3的要求采用windows系统下的word形式制作电子文档,并以A4纸质制作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 A, L1 M m7 z' w$ o4 W5.2投标方如对上传后无法修改的投标文件各部分作必要的修改时,修改部分需以纸质文件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方主持人说明后,作为投标方上传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否则视为无效部分不予认可。
9 X: x- p( [, X) I1 Z5.3不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 W. F# j" s# z4 z
5.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W+ s" {0 ?$ |: x
6.投标报价 ! S7 v4 [1 i9 Y( e) }
6.1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各种税金及后续服务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 z' q! K0 t9 f- ?, ^* s f6.2商务部分中开标一览表应写明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明显小数点错位除外)。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词与数字表示的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按以上原则修正后的报价,如电子文档报价与纸质投标文件报价不符的为无效投标。 ' y* o# ~5 o/ l6 p) C
6.3投标单位因用户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发生重大变更,其变更部分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时获得的施工资质应用取费标准,据实调整增加或减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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